各设区市国动办,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国动办,省国动办机关各处委、各直属单位:
现将修订后的《陕西省国防动员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指导标准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试行期1年。
附件:陕西省国防动员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试行).pdf
陕西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7月16日
(全文公开46-1〔2023〕1号)
各设区市国动办,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国动办,省国动办机关各处委、各直属单位:
现将修订后的《陕西省国防动员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指导标准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试行期1年。
附件:陕西省国防动员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试行).pdf
陕西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7月16日
(全文公开46-1〔202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