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快速、准确获取延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的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延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主动公开
市国动办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市国动办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条例》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内容。
(二)编排体系
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
标题: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
公文时效: |
(三)公开渠道
1.“延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门户网站(http://rfb.yanan.gov.cn/);
2.延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新闻发布会;
3.“延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政务微信、“延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政务微博;
4.报刊、广播、电视等;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政府信息,也可前往市国动办、市政务服务大厅设置的政府信息查询点获取政府信息。
信息查阅场所:延安市宝塔区李渠镇崖里坪村市国动办405办公室。
(四)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注意事项
1.依申请公开制度仅限于公众申请获取某些政府信息,信访、举报、投诉等诉求请通过其他法定途径进行。
2.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延安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领取或在本页面底部下载打印。
3.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如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等)、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4.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5.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信息处理费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二)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本机关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填写申请表,当面提交,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联系电话:0911-8875045;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受理地址:延安市宝塔区李渠镇崖里坪村延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信函提交
申请人可通过邮寄或传真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采用邮件或挂号信等邮寄方式的,以本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采用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的,以本机关与申请人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通过传真提交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来信请寄: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李渠镇崖里坪村延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716001。传真:0911-8875045。
3.网上提交
申请人可登录“延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门户网站,在“依申请公开”页面(http://www.yanan.gov.cn/gk/ysqgk/),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1.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行政机关依据《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8)《条例》规定的其他答复形式。
2.办理期限: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延长答复期限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延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负责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办公地址:延安市宝塔区李渠镇崖里坪村延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联系电话:0911-8875045;
传真号码:0911-8875045;
邮政编码:71600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电子邮箱:yasrfb@yanan.gov.cn(本邮箱仅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参阅前述“申请接收渠道”)。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市纪委监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投诉,监督电话:0911-7091041,地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1号楼十楼1041室,邮编:716000。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快速、准确获取延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的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延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主动公开
市国动办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市国动办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条例》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内容。
(二)编排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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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开渠道
1.“延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门户网站(http://rfb.yanan.gov.cn/);
2.延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新闻发布会;
3.“延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政务微信、“延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政务微博;
4.报刊、广播、电视等;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政府信息,也可前往市国动办、市政务服务大厅设置的政府信息查询点获取政府信息。
信息查阅场所:延安市宝塔区李渠镇崖里坪村市国动办405办公室。
(四)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注意事项
1.依申请公开制度仅限于公众申请获取某些政府信息,信访、举报、投诉等诉求请通过其他法定途径进行。
2.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延安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领取或在本页面底部下载打印。
3.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如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等)、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4.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5.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信息处理费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二)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本机关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填写申请表,当面提交,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联系电话:0911-8875045;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受理地址:延安市宝塔区李渠镇崖里坪村延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信函提交
申请人可通过邮寄或传真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采用邮件或挂号信等邮寄方式的,以本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采用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的,以本机关与申请人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通过传真提交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来信请寄: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李渠镇崖里坪村延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716001。传真:0911-8875045。
3.网上提交
申请人可登录“延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门户网站,在“依申请公开”页面(http://www.yanan.gov.cn/gk/ysqgk/),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1.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行政机关依据《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8)《条例》规定的其他答复形式。
2.办理期限: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延长答复期限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延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负责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办公地址:延安市宝塔区李渠镇崖里坪村延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联系电话:0911-8875045;
传真号码:0911-8875045;
邮政编码:71600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电子邮箱:yasrfb@yanan.gov.cn(本邮箱仅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参阅前述“申请接收渠道”)。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市纪委监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投诉,监督电话:0911-7091041,地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1号楼十楼1041室,邮编:716000。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快速、准确获取延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的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延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主动公开
市国动办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市国动办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条例》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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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开渠道
1.“延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门户网站(http://rfb.yanan.gov.cn/);
2.延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新闻发布会;
3.“延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政务微信、“延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政务微博;
4.报刊、广播、电视等;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政府信息,也可前往市国动办、市政务服务大厅设置的政府信息查询点获取政府信息。
信息查阅场所:延安市宝塔区李渠镇崖里坪村市国动办405办公室。
(四)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注意事项
1.依申请公开制度仅限于公众申请获取某些政府信息,信访、举报、投诉等诉求请通过其他法定途径进行。
2.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延安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领取或在本页面底部下载打印。
3.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如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等)、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4.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5.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信息处理费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二)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本机关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填写申请表,当面提交,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联系电话:0911-8875045;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受理地址:延安市宝塔区李渠镇崖里坪村延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信函提交
申请人可通过邮寄或传真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采用邮件或挂号信等邮寄方式的,以本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采用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的,以本机关与申请人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通过传真提交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来信请寄: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李渠镇崖里坪村延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716001。传真:0911-8875045。
3.网上提交
申请人可登录“延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门户网站,在“依申请公开”页面(http://www.yanan.gov.cn/gk/ysqgk/),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1.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行政机关依据《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8)《条例》规定的其他答复形式。
2.办理期限: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延长答复期限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延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负责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办公地址:延安市宝塔区李渠镇崖里坪村延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联系电话:0911-8875045;
传真号码:0911-8875045;
邮政编码:71600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电子邮箱:yasrfb@yanan.gov.cn(本邮箱仅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参阅前述“申请接收渠道”)。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市纪委监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投诉,监督电话:0911-7091041,地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1号楼十楼1041室,邮编:716000。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快速、准确获取延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的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延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主动公开
市国动办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市国动办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条例》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内容。
(二)编排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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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延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门户网站(http://rfb.yanan.gov.cn/);
2.延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新闻发布会;
3.“延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政务微信、“延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政务微博;
4.报刊、广播、电视等;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政府信息,也可前往市国动办、市政务服务大厅设置的政府信息查询点获取政府信息。
信息查阅场所:延安市宝塔区李渠镇崖里坪村市国动办405办公室。
(四)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注意事项
1.依申请公开制度仅限于公众申请获取某些政府信息,信访、举报、投诉等诉求请通过其他法定途径进行。
2.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延安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领取或在本页面底部下载打印。
3.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如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等)、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4.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5.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信息处理费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二)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本机关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填写申请表,当面提交,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联系电话:0911-8875045;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受理地址:延安市宝塔区李渠镇崖里坪村延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信函提交
申请人可通过邮寄或传真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采用邮件或挂号信等邮寄方式的,以本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采用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的,以本机关与申请人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通过传真提交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来信请寄: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李渠镇崖里坪村延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716001。传真:0911-8875045。
3.网上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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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1.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行政机关依据《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8)《条例》规定的其他答复形式。
2.办理期限: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延长答复期限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延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负责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办公地址:延安市宝塔区李渠镇崖里坪村延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联系电话:0911-8875045;
传真号码:0911-8875045;
邮政编码:71600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电子邮箱:yasrfb@yanan.gov.cn(本邮箱仅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参阅前述“申请接收渠道”)。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市纪委监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投诉,监督电话:0911-7091041,地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1号楼十楼1041室,邮编:71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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