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国动办,各科、各直属单位:
当前,我市已全面进入主汛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防汛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省、市关于安全防汛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市人防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提升人防工程洪涝灾害等风险防控能力,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延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开展“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保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延市汛旱指发〔2025〕10号)、市政府办公室办字〔2025〕2056号有关部署要求和办党组安排,结合当前实际,现就扎实开展“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保安全”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树牢“安全防汛工作事关人民福祉,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入践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坚决摒弃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深刻汲取近年来省内外洪涝地质灾害及我市2024年“8•8”洪涝灾害等教训,坚定安全底线思维、强化风险防范意识,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保安全,以专项行动为抓手,全面开展全市人防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学习借鉴《宝鸡凤县河口镇“7.16”暴雨洪水灾害复盘情况》经验和宝鸡市贯彻省国动办《关于在宝鸡市试点安装人防工程全自动防洪闸的通知》做法,紧扣全市人防工程安全度汛目标,层层压实责任,构建权责明确、响应迅速、处置高效、保障有力的安全防汛工作体系,坚决杜绝发生群死群伤等安全事故。
二、主要任务
专项行动依据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安委会有关部署要求以及我市国动系统工作实际,按照属地管理、主管主办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开展,主要聚焦组织领导、责任范围、防范措施(预案修编、物资储备、应急演练、应急值守、排查检查和整改落实等关键环节)逐一落实落细责任措施。对全市各类人防工程(重点包括各类已投入使用及正在建设的单建人防工程、结建人防工程、人防指挥工程、早期坑道人防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安全管理情况;防空防灾预警报知系统使用管理、在防灾减灾工作中功能作用及国防动员各类专业力量参与防灾救灾能力建设情况,全面排查问题隐患和薄弱环节,分级分类建立台账,按照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的要求,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完善工作体系,筑牢人防工程防灾减灾安全基础。
(一)人防工程安全风险防控情况。
1.单建人防工程。一是重点督促检查大桥街、中防万宝城和大桥街文化广场地下停车场等地势低洼、易涝区域单建人防工程经营管理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安全防汛和安全消防应急预案,落实防汛防火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组建抢险救灾队伍,购置储备安全度汛必备的防洪闸、沙袋、水泵等设备设施和防火必备的防护门、灭火器、防毒面具等设备设施,定期指导组织开展安全防汛、防火演练,确保突发灾情下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二是要加强防汛防火安全常识技能教育培训,广泛普及人防工程安全度汛和动火作业安全教育,切实提高人防工程使用人员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三是要常态化开展督查检查,督促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单位履行维修维护义务,确保人防工程内防汛防火等设备设施齐备和性能良好,严禁人防工程内存储生产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易燃易爆物品,做到一经发现立即清除。四是要健全互联互通机制,畅通信息通联,加强值班值守,遇突发险情灾情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置,最大限度降低人员财产损失。
责任单位:工程科、质监站
2.结建人防工程。一是依法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关于“结建”人防工程管理有关规定,按照法定“权力与责任事项”要求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检查,及时发现“结建”工程排洪泄洪管网不畅、设施不全、违规安装充电桩、储存危险易燃易爆物资和乱堆乱放堵塞消防通道等安全防汛防火隐患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二是按照“谁投资,谁使用,谁管理”原则,积极指导督促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正确履行人防工程维护管理义务,制定人防工程安全使用管理预案,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购置储备安全度汛必备的防洪闸、沙袋、水泵等设备设施和防火必备的防护门、灭火器、防毒面具等设备设施,定期指导开展安全防汛、防火演练,切实提升应对汛灾火灾处置防范能力。三是要畅通信息通联,落实应急抢险人员责任措施,加强值班值守,遇突发险情灾情要及时预警、及时处置,及时报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单位:工程科、各县国动办
3.人防指挥工程。一是要加强对地下指挥所、地面应急指挥大厅、机动指挥所、信息采集车辆和无人机等指挥信息采集设备设施的管理,要制定抢险抢修应急预案,落实各项管理责任措施,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二是要加强三支人防通信应急救援突击大队组织建设,常态化组织开展抢险抢修、通信保障和参与应急救援演训,不断提升参与应急救援保障实战能力。三是开展指挥信息系统安全专项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抢修方案,及时消除故障,确保指挥工程各系统战备功能良好。
责任单位:指通科、信保中心、各县(市、区)国动中心
4.早期坑道人防工程及其附属设施。一是要加强汛期对早期人防工事周边山体的巡查检查力度,及时发现早期坑道人防工事口部山体存在的滑坡、坍塌和倒灌等风险隐患问题,及时发现防空洞内顶板开裂、孔口破坏、渗漏水、裂缝等严重安全隐患问题要及时上报,对存在隐患的部位要及时标出危险地段,对险情详细记录,要加强安全监控,能整改的应及时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提出加固意见并逐级请示报告。二是对长期闲置未使用的人防工程,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平时无需出入的采取临时封堵措施,对安装有进户门的人防工程要看门锁是否完好无损,防止无关人员误入工事。三是要重点加强对延中沟、机械厂、大礼堂、市场沟南、市场沟北和北桥沟等租赁业主的安全使用责任落实和监管责任落实,常态化开展汛期周边防滑坡、防坍塌、防倒灌和消防安全的检查,及时消除电路老化、乱堆乱放易燃物品、山体滑塌、倒灌和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板为芯材搭建彩钢板建筑等问题隐患,确保安全。
责任单位:工程科
5.在建人防工程。重点检查全市正在建设期间的人防工程施工单位汛期对人防工程项目基坑地势低洼、易涝区域的防内涝、防坍塌和施工期间违规动火作业等安全责任落实,沙袋、水泵和灭火器等应急设备设施储备,落实应急值班值守等情况。
责任单位:质监站、各县(市、区)国动办
(二)防空防灾预警报知系统参与防灾减灾工作情况。一是要严格落实防空防灾预警报知系统维护管理责任,加强日常维护管理,组织开展好7月7日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确保设备设施性能良好;协同组织开展好示范学校、示范社区和广场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全民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常识技能。二是要积极组织开展无线电台通信联络战备(防汛)训练和执勤联络工作,切实提升市、县(市、区)两级防空防灾一体化通信联络保障能力。三是要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向本级应急管理部门授权汛期防灾预警信号发放权限,保障我市防空防灾预警报知系统更好参与政府组织的防灾减灾服务工作。
责任单位:指通科、信保中心,宣法科、各县(市、区)国动工作中心
(三)组织专业力量参与防灾救灾情况。要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加快推进市、县(市、区)国防动员各类专业队伍组织建设,整合提升传统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力量,巩固拓展人民防空志愿者队伍组织,明确落实各类专业力量“战时应战、平时服务、应急支援”职责任务,指导开展训练演练,努力提升战时应战、平时服务,参与应急救援的能力。
责任单位:指通科、各县(市、区)国动工作中心
(四)办公场所安全监管。一是要建立健全办公区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机关办公区用水、用电、用气、用暖安全管理,加强日常保密、门卫防盗、职工灶食品卫生安全和电梯安全运行等管理工作,严格落实防汛、防火、防盗和保密等安全责任措施。二是要加强公务车辆安全使用管理,对公车驾驶人员要进行安全行驶管理教育,严格执行公车使用派遣审批报备制度,保障防灾应急救援通行出行安全。三是要加强我市国防动员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的监管,落实专人负责网络平台管理、网上信息发布、网络舆情监控,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隐患,要第一时限处置上报,确保网络阵地安全。四是要切实加强24小时带值班制度管理,规范执行领导带班和干部值班制度,带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发现安全隐患问题要第一时限上报,第一时限处置,确保机关各项工作安全有序运行。
责任科室(单位):综合科、各县(市、区)国动办
(五)民兵训练基地管理中心监管。要加强民兵训练基地管理中心汛期安全管理工作,积极与延安军分区、延安旅游集团公司密切协作,落实好民兵训练基地管理中心安全生产责任分工,健全值班管理制度,加强防汛安全值守,严防汛灾火情等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责任科室(单位):民兵训练基地管理中心
三、时间安排
坚持把“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保安全”专项行动作为今年防汛保安的有效抓手,贯穿整个汛期,做到“汛期不过、排查不停、整改不止”,不断提高隐患排查的广度、深度和精准度。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推进,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风险清底与即查即改(6月30日至7月15日)。各县(市、区)国动办和各科、各直属单位按照目标任务要求和各自工作实际,迅速安排部署,组织开展防灾防汛警报系统检修、试鸣,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按期向应急部门授权汛期预警信号发放权限,全面开展职责范围的系统排查工作,建立问题隐患台账,逐项制定整改措施,能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对突出的风险隐患要重点治理,对短期内难以整改到位的问题,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避险措施。
第二阶段:闭环整改与能力提升(7月16日至8月31日)。各县(市、区)国动办和各科、各直属单位持续开展问题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组织各类国防动员专业力量开展训练演练,做好参与抢险救灾准备;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现场核查、指导服务、督查落实,重点核查问题整改情况,指导进一步完善防汛防火等安全工作体系、隐患整治方案和应急管控措施,要做到辖区全覆盖、无死角。
第三阶段:复盘建章与长效固基(9月1日至10月31日)。各县(市、区)国动办和各科、各直属单位对专项行动开展回头看,按期收回应急部门授权的汛期预警信号发放权限,系统评估复盘前两阶段行动,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优化防汛减灾工作体系,健全长效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模式,为安全度汛提供坚实支撑。
10月20日前,各县(市、区)国动办和各科、各直属单位将复盘结果和经验做法形成材料报市办工作专班。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市、区)国动办和各科、各直属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分管负责同志要认真研究、细化安排,推动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 二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国动办开展“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保安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本系统扎实开展“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保安全”等安全工作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安排、督导协调、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等工作。组长由市国动办党组书记主任杨卫东担任,副组长由市国动办党组成员副主任赵永进、党组成员李梅担任,成员有二级调研员高北平、四级调研员尚武平、综合科副科长郝龙、工程科科长李娜、宣法科科长宋增伟、演练科科长井延成、质量监督站站长史振男、信保中心主任闫程、民兵训练中心主任高建明。领导小组工作专班设在综合科,班长由李梅同志兼任,成员有呼延智、冯大伟、张泽、胡晓梅、孙炜、石建军、赵泽等,主要负责本系统扎实开展“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保安全”等安全工作专项行动的协调联络、责任落实、现场检查、风险隐患排查,指导帮扶有关单位修订应急预案、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演练训练、落实应急物资、有关问题请示报告等日常工作事务。各县(市、区)国动办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专项行动方案,压紧压实工作责任,落实专人负责联络,每月25日向市防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三)夯实工作责任。各级要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安全到位、目标到位,切实把防汛等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隐患问题严重的,要采取有力措施封控监管,并逐级请示报告,尽快落实整改责任措施,做到排查整改全覆盖。
(四)加强值班值守。要严格执行24小时带值班和请示报告制度,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及时掌握安全动态,突发灾情要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报告。对擅离职守、不落实任务、不及时报告等违反工作纪律,致使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延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5年6月30日
